来源:企业上市 (ID:IPO13426309155)
作者:企业上市编委整理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17已受理、2022-07-09已问询、2023-06-19通过上市委会议、2024-03-22提交注册、2024-08-30注册生效
2024年2月4日至今,未在佳驰科技任职。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的实控人邓龙江在公司IPO过程中突然辞职,这可能引发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以下是对这一情况的解读:
实控人离职的时间点:邓龙江在佳驰科技IPO的关键时期离职,这可能引起外界对公司稳定性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疑问。实控人的离职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尤其是在IPO过程中,实控人的领导和承诺对投资者来说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离职原因:邓龙江离职的具体原因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但通常实控人离职可能与个人原因、健康问题、战略调整或公司内部矛盾有关。如果离职原因是负面的,比如涉及不当行为或冲突,这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和IPO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邓龙江作为佳驰科技的创始人之一,对公司的发展和技术创新有着重要影响。他的离职可能会对公司的技术发展、团队稳定性和业务连续性带来挑战。此外,如果邓龙江在公司中担任关键的技术或管理角色,他的离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研发进度和产品质量。
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邓龙江离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尤其是在IPO过程中,控制权的稳定性是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
监管机构的审查:在IPO过程中,监管机构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实控人的行为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严格审查。邓龙江的离职可能会引发监管机构对佳驰科技的额外审查,以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市场反应:投资者和市场可能会对实控人离职的消息做出反应,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和IPO的定价。如果市场对这一变动反应负面,可能会对公司的融资计划产生影响。
公司应对措施:佳驰科技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实控人离职的影响,包括明确新的领导团队、保持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等。公司还需要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展示其长期发展计划和战略,以恢复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总之,实控人在IPO过程中的离职是一个敏感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IPO进程和市场表现产生影响。佳驰科技需要妥善处理这一变动,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40,010,000股,占发行后比例约为10.00%,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27.08元
发行日期:2024 年11 月25日
发行后总股本:400,010,000 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4 年11 月29日
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8 年7月11 日,佳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邓龙江为公司执行董事,选举谢建良为公司监事,聘任邓龙江为公司经理。
2008 年7月18日,佳驰有限发起设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5000039711),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集中发展区西区3号园区5号厂房A2,法定代表人为邓龙江,注册资本为180 万元。
发行人名称: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7月1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1 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3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瑶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 号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龙江
募集资金总额 108,347.0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0,276.44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本次发行保荐承销费4,973.13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98.00万元;
3、律师费用800.00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566.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32.53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主营业务概况
佳驰科技是国内主要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简称EMMS)提供商,致力于引领和推动我国EMMS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国防安全及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MMS 是解决国防高技术武器装备隐身化、民用电子信息产品集成化电磁兼容的关键基础材料,在国家国防安全、民用电子信息产业具有重大需求背景。
公司围绕EMMS产业发展的产品主流和技术前沿,坚持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实现自主可控,全面覆盖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以及电子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公司提供的EMMS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等方面具有行业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特色。
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建有“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四川省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及四川省科技创新平台,承接了国家级、省部级EMMS领域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突破了EMMS产品的“薄型化”和“超宽带”等关键技术瓶颈。在国防安全领域,公司研制的我国战机“两代”隐身材料,已批量应用于我国第三代、第四代战机等重大重点型号工程。在民用电子信息领域,公司研制的电磁兼容材料产品,在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电子产品中推广应用。公司坚持自主创新,解决了EMMS行业系列重大难题,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国防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连续被航空工业集团某单位认定为“金牌供应商”。
报告期内,随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采购金额呈现增长趋势,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8,945.00 万元、14,458.39 万元、17,999.04 万元、9,344.68 万元。公司主要向TM2、CJ004、CJ005等供应商采购基础粉料、高强度芳纶蜂窝等原材料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公司隐身功能涂层材料主要包括核心吸收剂制备、多频谱功能制备等核心制备环节,隐身功能结构件在关键吸收材料制备的基础上,增加多功能蒙皮制备、链接结构制备、复合成型及表处理等核心制备环节。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军用与民用相关领域,与国内EMMS 应用行业优势头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公司已布局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舰船领域重点型号和重点产品,始终坚持“技术为本、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秉承“创新、务实、高效”,致力于成为EMMS行业国际领先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且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研究和工程化经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7人,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2%,为公司扩大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际控制人的战略赋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龙江院士。邓院士长期从事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的基础理论、制备技术和工程应用研究,研制了一类磁各向异性纳米晶片状电磁波吸收剂,发明了多层结构多频谱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设计方法,保障了重大工程任务的需求。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2015 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2008、2018 年)、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17年),发表论文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0余件。2009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2010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021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邓龙江院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会与公司管理团队、研发团队进行前瞻性交流,结合学术前沿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对公司研发团队的研发方向给予建议,保持公司科研敏锐度与持续创新能力,加强公司对电磁功能材料的需求趋势的把握,提升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科技创始人。
实际控制人的简介
邓龙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科技大学教授,身份证号码为5101021966********,住所为成都市成华区,其简历如下:
邓龙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邓龙江先生长期从事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的基础理论、制备技术和工程应用研究,研制了一类磁各向异性纳米晶片状电磁波吸收剂,发明了多层结构多频谱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设计方法,在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薄型化”和“超宽带”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并产业化,保障了重大工程任务的需求,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2008、2018年)、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7 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17年),发表论文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0余件,2009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2010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1990年5月至1997年4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学院教师;1997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信息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2001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副院长;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2013 年 1 月至2013 年11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3 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2015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校长助理;2000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兼任佳驰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佳驰有限监事;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首席科学家;2021年8月至2024年2月4日任佳驰科技董事、首席科学家;2024年2月4日至今,未在佳驰科技任职。
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还原情况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科技创始人,2013年8月至2020年9月,上述三名股东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截至2020年9月,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与相关方之间委托持股的关系均已解除,具体情形如下:
1、股权代持的形成情况
2013 年 8 月 7 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 万元增加至1,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由邓龙江认缴159.00万元,谢建良认缴50.40万元,梁迪飞认缴30.60万元,姚瑶认缴300.00万元,刘怀志认缴276.00万元,阙智勇认缴204.00万元。
上述佳驰有限股东中,邓龙江与姚瑶系舅甥关系,谢建良与刘怀志为女婿和岳母的关系,梁迪飞与阙智勇系叔侄关系;本次增资实际系基于佳驰有限发展需要,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拟对佳驰有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时,邓龙江考虑到其在高校任职的因素,同时又考虑到佳驰有限对外开展业务的需求,需要自身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决定自己认缴 159.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并委托其外甥女姚瑶代为认缴 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从而形成在本次增资后工商登记显示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24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0%),姚瑶名义持有佳驰有限3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姚瑶成为佳驰有限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同时,谢建良、梁迪飞两人考虑各自在高校任职因素,除自己认缴部分佳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谢建良认缴50.40万元,梁迪飞认缴30.60万元)外,分别委托刘怀志(代谢建良)、阙智勇(代梁迪飞)代为认缴佳驰有限 276.00 万元、204.00 万元出资额。即:姚瑶、刘怀志、阙智勇于本次增资中认缴的佳驰有限出资额实际是分别代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持有,出资款项亦实际由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支付,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认缴/持有人。
2、股权代持的还原情况
(1)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股权代持还原情况
1)第一次股权代持还原
2017 年 7 月,因佳驰有限对外开展业务需要,各股东吁请邓龙江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佳驰有限的第一大股东,因而姚瑶将代邓龙江持有的佳驰有限37.20 万元出资额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至邓龙江持有,前述代持还原后,邓龙江工商登记显示持有佳驰有限277.2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1%),为佳驰有限工商登记显示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转让后,姚瑶仍代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262.80 万元出资额。
2)第二次股权代持还原
2019 年 8 月,为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清理、规范,姚瑶将代邓龙江持有的223.17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5.06%)转让给邓秀云(邓秀云与姚瑶系母女关系,邓秀云与邓龙江系姐弟关系)。2020 年 1 月,邓秀云将佳驰有限223.17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06%)转让给邓龙江。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解除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将姚瑶代邓龙江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还原至邓龙江持有,基于税收筹划考虑,各方采取在符合规定的亲属之间转让的方式进行代持还原。
同时,邓龙江考虑到其后续拟对外转让股权,与姚瑶协商后确定由姚瑶继续代其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由此,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后,姚瑶仍代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
3)股权代持解除
2020 年9月,姚瑶根据邓龙江指示,将代邓龙江持有的39.63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48%)转让给高投毅达。前述转让价款实际由邓龙江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姚瑶与邓龙江之间代持关系解除,姚瑶不再受邓龙江委托持有佳驰有限股权,姚瑶与邓龙江之间就前述代持、代持还原/解除、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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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17已受理、2022-07-09已问询、2023-06-19通过上市委会议、2024-03-22提交注册、2024-08-30注册生效
2024年2月4日至今,未在佳驰科技任职。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的实控人邓龙江在公司IPO过程中突然辞职,这可能引发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以下是对这一情况的解读:
实控人离职的时间点:邓龙江在佳驰科技IPO的关键时期离职,这可能引起外界对公司稳定性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疑问。实控人的离职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尤其是在IPO过程中,实控人的领导和承诺对投资者来说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离职原因:邓龙江离职的具体原因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但通常实控人离职可能与个人原因、健康问题、战略调整或公司内部矛盾有关。如果离职原因是负面的,比如涉及不当行为或冲突,这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和IPO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邓龙江作为佳驰科技的创始人之一,对公司的发展和技术创新有着重要影响。他的离职可能会对公司的技术发展、团队稳定性和业务连续性带来挑战。此外,如果邓龙江在公司中担任关键的技术或管理角色,他的离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研发进度和产品质量。
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邓龙江离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尤其是在IPO过程中,控制权的稳定性是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
监管机构的审查:在IPO过程中,监管机构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实控人的行为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严格审查。邓龙江的离职可能会引发监管机构对佳驰科技的额外审查,以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市场反应:投资者和市场可能会对实控人离职的消息做出反应,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和IPO的定价。如果市场对这一变动反应负面,可能会对公司的融资计划产生影响。
公司应对措施:佳驰科技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实控人离职的影响,包括明确新的领导团队、保持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等。公司还需要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展示其长期发展计划和战略,以恢复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总之,实控人在IPO过程中的离职是一个敏感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IPO进程和市场表现产生影响。佳驰科技需要妥善处理这一变动,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40,010,000股,占发行后比例约为10.00%,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27.08元
发行日期:2024 年11 月25日
发行后总股本:400,010,000 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4 年11 月29日
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8 年7月11 日,佳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邓龙江为公司执行董事,选举谢建良为公司监事,聘任邓龙江为公司经理。
2008 年7月18日,佳驰有限发起设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5000039711),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集中发展区西区3号园区5号厂房A2,法定代表人为邓龙江,注册资本为180 万元。
发行人名称: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7月1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1 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3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瑶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 号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龙江
募集资金总额 108,347.0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0,276.44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本次发行保荐承销费4,973.13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98.00万元;
3、律师费用800.00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566.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32.53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主营业务概况
佳驰科技是国内主要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简称EMMS)提供商,致力于引领和推动我国EMMS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国防安全及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MMS 是解决国防高技术武器装备隐身化、民用电子信息产品集成化电磁兼容的关键基础材料,在国家国防安全、民用电子信息产业具有重大需求背景。
公司围绕EMMS产业发展的产品主流和技术前沿,坚持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实现自主可控,全面覆盖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以及电子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公司提供的EMMS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等方面具有行业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特色。
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建有“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四川省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及四川省科技创新平台,承接了国家级、省部级EMMS领域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突破了EMMS产品的“薄型化”和“超宽带”等关键技术瓶颈。在国防安全领域,公司研制的我国战机“两代”隐身材料,已批量应用于我国第三代、第四代战机等重大重点型号工程。在民用电子信息领域,公司研制的电磁兼容材料产品,在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电子产品中推广应用。公司坚持自主创新,解决了EMMS行业系列重大难题,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国防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连续被航空工业集团某单位认定为“金牌供应商”。
报告期内,随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采购金额呈现增长趋势,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8,945.00 万元、14,458.39 万元、17,999.04 万元、9,344.68 万元。公司主要向TM2、CJ004、CJ005等供应商采购基础粉料、高强度芳纶蜂窝等原材料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公司隐身功能涂层材料主要包括核心吸收剂制备、多频谱功能制备等核心制备环节,隐身功能结构件在关键吸收材料制备的基础上,增加多功能蒙皮制备、链接结构制备、复合成型及表处理等核心制备环节。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军用与民用相关领域,与国内EMMS 应用行业优势头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公司已布局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舰船领域重点型号和重点产品,始终坚持“技术为本、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秉承“创新、务实、高效”,致力于成为EMMS行业国际领先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且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研究和工程化经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7人,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2%,为公司扩大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际控制人的战略赋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龙江院士。邓院士长期从事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的基础理论、制备技术和工程应用研究,研制了一类磁各向异性纳米晶片状电磁波吸收剂,发明了多层结构多频谱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设计方法,保障了重大工程任务的需求。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2015 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2008、2018 年)、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17年),发表论文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0余件。2009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2010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021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邓龙江院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会与公司管理团队、研发团队进行前瞻性交流,结合学术前沿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对公司研发团队的研发方向给予建议,保持公司科研敏锐度与持续创新能力,加强公司对电磁功能材料的需求趋势的把握,提升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科技创始人。
实际控制人的简介
邓龙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科技大学教授,身份证号码为5101021966********,住所为成都市成华区,其简历如下:
邓龙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邓龙江先生长期从事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的基础理论、制备技术和工程应用研究,研制了一类磁各向异性纳米晶片状电磁波吸收剂,发明了多层结构多频谱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设计方法,在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薄型化”和“超宽带”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并产业化,保障了重大工程任务的需求,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2008、2018年)、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7 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17年),发表论文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0余件,2009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2010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1990年5月至1997年4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学院教师;1997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信息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2001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副院长;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2013 年 1 月至2013 年11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3 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2015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校长助理;2000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兼任佳驰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佳驰有限监事;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首席科学家;2021年8月至2024年2月4日任佳驰科技董事、首席科学家;2024年2月4日至今,未在佳驰科技任职。
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还原情况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科技创始人,2013年8月至2020年9月,上述三名股东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截至2020年9月,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与相关方之间委托持股的关系均已解除,具体情形如下:
1、股权代持的形成情况
2013 年 8 月 7 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 万元增加至1,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由邓龙江认缴159.00万元,谢建良认缴50.40万元,梁迪飞认缴30.60万元,姚瑶认缴300.00万元,刘怀志认缴276.00万元,阙智勇认缴204.00万元。
上述佳驰有限股东中,邓龙江与姚瑶系舅甥关系,谢建良与刘怀志为女婿和岳母的关系,梁迪飞与阙智勇系叔侄关系;本次增资实际系基于佳驰有限发展需要,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拟对佳驰有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时,邓龙江考虑到其在高校任职的因素,同时又考虑到佳驰有限对外开展业务的需求,需要自身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决定自己认缴 159.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并委托其外甥女姚瑶代为认缴 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从而形成在本次增资后工商登记显示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24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0%),姚瑶名义持有佳驰有限3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姚瑶成为佳驰有限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同时,谢建良、梁迪飞两人考虑各自在高校任职因素,除自己认缴部分佳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谢建良认缴50.40万元,梁迪飞认缴30.60万元)外,分别委托刘怀志(代谢建良)、阙智勇(代梁迪飞)代为认缴佳驰有限 276.00 万元、204.00 万元出资额。即:姚瑶、刘怀志、阙智勇于本次增资中认缴的佳驰有限出资额实际是分别代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持有,出资款项亦实际由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支付,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认缴/持有人。
2、股权代持的还原情况
(1)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股权代持还原情况
1)第一次股权代持还原
2017 年 7 月,因佳驰有限对外开展业务需要,各股东吁请邓龙江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佳驰有限的第一大股东,因而姚瑶将代邓龙江持有的佳驰有限37.20 万元出资额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至邓龙江持有,前述代持还原后,邓龙江工商登记显示持有佳驰有限277.2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1%),为佳驰有限工商登记显示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转让后,姚瑶仍代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262.80 万元出资额。
2)第二次股权代持还原
2019 年 8 月,为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清理、规范,姚瑶将代邓龙江持有的223.17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5.06%)转让给邓秀云(邓秀云与姚瑶系母女关系,邓秀云与邓龙江系姐弟关系)。2020 年 1 月,邓秀云将佳驰有限223.17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06%)转让给邓龙江。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解除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将姚瑶代邓龙江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还原至邓龙江持有,基于税收筹划考虑,各方采取在符合规定的亲属之间转让的方式进行代持还原。
同时,邓龙江考虑到其后续拟对外转让股权,与姚瑶协商后确定由姚瑶继续代其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由此,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后,姚瑶仍代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
3)股权代持解除
2020 年9月,姚瑶根据邓龙江指示,将代邓龙江持有的39.63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48%)转让给高投毅达。前述转让价款实际由邓龙江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姚瑶与邓龙江之间代持关系解除,姚瑶不再受邓龙江委托持有佳驰有限股权,姚瑶与邓龙江之间就前述代持、代持还原/解除、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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